星期一, 1月 18, 2010

見客(上)

這一次,你空降某大marketing 公司當上marketing manager,上任才三數個月,上頭指示你率領手下跟進一個龐大廣告宣傳企劃。

項目由某大Ad agency統籌,聞說已經籌備近兩年。你新來諸事不明,求教同事,卻發覺沒有多少手下了解,甚至大部份同事從未聽聞,沒法子,大伙兒唯有硬著頭皮跟Ad agency 的chief sales exec開會。

你耐心聽對方講解計劃內容,可是越聽越多疑問,越問越驚。

你問:「我搞不懂,為何經費如此龐大的廣告,只有三天時間給我們參閱proposal?」

代表答:「拍廣告的contract已經在兩年前訂下,當時我們提交的storyboard,貴公司沒有異議,再拖遲,恐怕抓不住明星的檔期,經理人或會再加價,令預算超支!」

你再問:「明星B做代言人不行嗎?價錢比明星A平宜一半,叫座力也很強。」

代表面有難色,答:「這可不行,明星A很紅,你見他開價這麼貴,就知道他是好東西,必能引起多數消費者支持。」其實,代表沒吐出嘴邊的一句,是明星A跟電視台有千絲萬縷的關係,得罪明星A,就等於得失電視台。

「我不同意,但暫且擱下不談,我想問為何廣告分鏡表中,一分鐘內有59秒是明星A的片段,我們公司產品和商標只有1秒?」

「廣告就是要出人意表,明星A片段會令廣告充滿美感...」

你忍不住打斷他:「我明白廣告需要有美感和驚喜,可是1秒的logo 和product shot實在不能接受,我們付這個費用,是為了推銷公司產品,不是為了幫明星A做廣告。」

「三年後,明星A會進軍荷里活,她越紅,你們亦更知名呀。」

「明星A走紅,是她的事,明星A粉絲不會無故轉化成我們的顧客,我們實在沒有理由出錢為他人作嫁。你的proposal說明星A會吸引八千萬的銷售額,我想知這個數字有甚麼基礎?」

「這是...我們推想出來的數字。」

「Ridiculous! 我不知你們怎樣計數的,告訴我,你報價表內 art direction & production,到底包括甚麼?為何不能給我一個breakdown?」

「先生,廣告企劃已經走到這一步了,就無謂在這些枝節上爭拗吧...」

「Excuse me?我是這個project的PIC (person in charge),責任是確保公司廣告開支能帶來相應銷售效益,假如你不能保証這個廣告可以帶來八千萬的sales,請恕我無法批核貴公司的proposal。」

「下?這個...有點強人所難吧?」代表心想,賣廣告從來都無法保証帶來某個sales quota,可是礙於場合不能宣之於口。

對於代表顧左言右的態度,你實在看不過眼:「甚麼強人所難?來,我要逐格跟進分鏡表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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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你和全組的手下不斷質問proposal的大小詳情,甚至把 laptop搬入conference room,開youtube 比較外國同類產品的廣告,幾位熱心的同事甚至以明星B為主角,即場畫了一個新的分鏡表,會議由六時拖到深夜十二時,有同事空腹太久胃抽筋,要躺在 lobby 的梳化休息。然而,無論你們如何質問企劃內容,sales exec只是搖頭或敷衍幾句。

你終於忍不住爆發:「大家都是professional,你如此態度,到底還想不想做這單生意?」

sales exec突然發火:「先生,我知你新上位,不滿我老屎忽,想針對我來個下馬威,現在是你阻住地球轉,我跟你們董事會很熟,只消打個電話,完全可以bypass你開工大吉。」

你無名火起,氣得不懂罵人:「sorry,我是對事不對人,you do your job and I do mine,就算你人面廣也好,我有職責審核全盤方案的細節,講不清楚今晚大家不用走!」

一時間,氣氛鬧得極僵,只見那位sales exec 冷笑,走遠幾步打電話。你身邊的同事對你投以嘉許眼神,他們心中不約而同地想:新任marketing manager一洗舊人不聞不問作風,傾力親為,是公司新氣象之始。

然後,你手機響了,是你的大老闆。

他跟你解釋,廣告必須拍。

你據理力爭:我們付錢,我們是客,被強逼接受不合要求的貨品,全不合理。只要延後兩個月從長計議,廣告定能拍得又平又靚。

「不行,這是executive decision,你簽字就是。」大老闆掛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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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你收到大老闆的email,是即炒魷魚的通知信,cc 全世界 with immediate effect,內容指你 insubordinate, unprofessional and total lack of character. (不服從, 不專業和沒誠信)

你累得連生氣的氣力也沒有,拿著細軟,以國父遺訓,勉勵同事仍需努力。

其他department透過八卦精一知半解,沿途挪揄者有之,亦有部門以你為鑑,告戒同事們不要胡思亂想抓麻煩上身,凡事要向前看。

只有昨晚跟你在場的同事,才知道事情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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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你看完上述的故事,會否跟我一樣,難以找出一個明顯的罪人。同時,不難看得出這個合作基礎下,拍出來的廣告片幾乎必定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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