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7月 19, 2012

美國英雄




美國漫畫英雄有種近乎樣版戲的純潔感,就是無論如何,永遠不會殺死壞人,也不會「施放」過度的武力,中拳後只要乖乖躺下,他就不會對你怎樣,甚至你失足墜崖,英雄們還會盡一切所能拯救。所以在美國漫畫世界當壞人,其實是很安全的工種。

例如美國隊長,在戰場上赤手空拳只帶一個盾牌,無論盾牌有多硬,都不合常理。最近看了Captain America Super Soldier 的電玩短片,遊戲中,壞人為了遷就美國隊長這個習性,紛紛採用防暴警察的警棍裝備,陪他埋身肉搏。Batman 的世界就更甚,小丑的武裝犯罪集團,半自動或全自動火力幾乎是指定裝備,但這樣Batman就挨不到5秒,所以不行,大家都是赤手空拳肉騰騰,圍圈一個一個上跟他打(畫面看起來是很刺激,但實質上每次只有一個人出手,其餘在輪籌)

這種「自衛性」的武力其實很殘酷,任何受過專業武術訓練的人,一拳二三百磅力絕不成問題,再加上Batman那種居高臨下的衝力,或者美國隊長的硬盾,打中要害都是可以致命的。要擒活口,有催淚彈、麻醉槍、電槍、橡膠子彈或者香港警方愛用的胡椒噴霧,犯不著拳拳到肉,這是美式偽善,但打得過癮丫嘛,吹咩?(少少題外話,一拳三百磅,打6, 7拳,對方就差不多受了一噸的撞擊力,等於被小型貨車撞了一下。)

說到偽善,其實主流美式英雄漫畫都有殺人的,但那永遠不會是主角下手。例如舊蜘蛛俠電影的綠魔怪,即使敗了仍要暗算主角,最終被自己的飛翔器幹掉。因時間關係,綠魔怪必須蓋棺來個定論,而且他的死必須是自找的,如此主角的履歷才能保持清白。不妨再看美國隊長的死敵紅骷髏,大家記得他怎樣死的嗎?不是躲貓貓死,也不是吃飯死,他都是被自殺的受害人--無緣無故被能量方塊熔掉。

為甚麼超級英雄總是不殺人?

袁彌明小姐近日都有一篇寫Batman的文字,當中一句很有趣,大意是誰人有權私下判決別人生死?除了罪犯和恐怖份子,就只有獨裁者會這樣做。美國人崇尚三權分立,正義英雄自然不可同時擔任法官、陪審團和劊子手。

逮捕了十惡不赦的壞蛋,也只能依法交給司法機關處置,弔詭的是,幪面英雄 (masked vigilante) 本身就不合法,美國漫畫家看準這個本質上的問題,推出Marvel Civil Wars系列,再掠一筆大錢。


Civil Wars大綱是社會要求幪面英雄收編入建制,將真實個人資料登記註冊,否則就是違法執業,英雄(和壞人們)為此分成兩派打生打死,代表獨立派領袖的美國隊長最後自願投降,更在法院門外遇刺,把讀者情緒推向高峰...打完Civil Wars之後點?馬照跑,舞照跳。

其實美國英雄文化也不一定溫馴善良,比方說Tom Clancy系列的人物,就有好些支持先發制人,打了再講(preemptive strike)的大右派,例如Sam Fisher就是會在對方膝蓋補兩槍來"secure" 壞蛋的狠角色,類似的還有Max Payne,也是個打個正義旗號的殺人魔,噢,還未計Marvel 本身都有位Punisher,只是這幾號人物都比較嗆喉,不像蜘蛛俠和神奇四俠等易入口。

英雄奇俠,是社會對公義的投射,同時也反映時弊和人心背向。逢星期一至五,放學時段放映,每集二十分鐘,三數年功夫就是一套牢固又不起眼的國民教育了。美國隊長鋤強扶弱,公義無私,林肯自強不息,日頭打工晚上斬妖除魔,不單止美國人受落,就是世界各地都會有大把人乖乖掏腰包去戲院接受洗腦。


相反,「毛主席是偉大的紅太陽」「梁特首是個勤奮無私的人」,除了一小撮別有用心的人之外,根本沒有市場價值。比方說,香港首富原來晚間是麻雀俠,你信不信?你又受不受他幫忙?除了WTF,仍然只有一句WTF。


星期五, 7月 06, 2012

好奇

梁振英低民望上任,班子危危乎,我不欲多談,倒是見到facebook內很多親建制的網民留言後,有些反思。 

我記得以前親建制的網民和五毛們,很喜歡講一句說話「大家嘈嘈嘈用甚麼用?不如講些有建設性的說話...(下刪數十中國發展很好的句子)」,當年我看了覺得他們很低能,其實他們的說話,有一半道理,我不是叫大家無視社會不公,突然乖乖收口做順民,far from that,但平心而論,無論你是親建制還是反對派,每次參與社運相關的活動、每次在討論區跟人爭辯政治議題、每次惡搞改圖、挖空心思找資料証明對方的錯謬,這些時間就是耗掉了的創意和生產力。

香港人要跟南韓、台灣或日本人比,真的會比輸下去,因為我們的情緒,大部份時間不是疲累,就是犬儒憤怒,當人在這兩種情緒下,能想到、創作到的東西都很有限,而且往往侷限於本地議題,很難賣埠影響其他地區的人。

 還未計因為兩極撕裂內耗,大家很易因為政見變得對立,交流和互相學習的機會大幅減少,假如我發現某甲是親建制的,二話不說即ban,或者把他當敵人辦,字字提防。又假如在71翌日,某乙投訴遊行隊伍令他沒法去維園打波,乖乖不得了,此人居然因為打波這些個人娛樂,跟群眾的正義作對,大家快轉載他的話上facebook,推上報,齊聲討伐! 

我無意討論這些行為是對是錯,因為在不同立場和情況,對錯有不同的判斷方法。我只想講,in happier times,假設大家不用為七一上街示威,剛才投訴那位仁兄,可能是一個很好的波友,或者落酒吧吹水,是個很搞笑的酒肉朋友。

可惜因為香港有政治對立、社會有撕裂,大家只好站在不同的陣營互相攻訐。 

我還記得在97-2000年那段時間,我交友,不用太理會他們的政治立場。 

今天,假如他支持民主黨,我會給他某種label。假如他支持民建聯,我說話會很小心,跟他保持距離,假如他是當差的,雖無過犯,我已覺得他面目可憎了,即使他不公開政治取態,我都會傾向將他打成「建制支持者」,因為理論上,你支持泛民,支持民主,應該很自豪很見得人才對,不是嗎?梁振英下台!

所以今天交朋友,跟納粹德國開始有點相似--猶太人要先向對方說明自己是猶太人。 

假如香港每一個人都是選手,要上擂台跟其他國家的選手比拼,我們的手腕和足踝,因為內耗都已戴上了手鉛腳鉛,我們每跑一步,每揮一拳,力量已大打折扣,而且我們仍不自知。

不要期望明天有「大和解」,即使明天有真正的普選,仍要十至二十年的時間才能復元,到時你已變成中坑還是老頭? 我認為,解決問題的第一步,不是甚麼和諧包容,是要有好奇心。

任何獨裁極權政府,最害怕人民有好奇心。 

有了好奇心,一個人會願意汲取新知識,他會好奇,想了解「敵對」陣營和立場的人,到底有甚麼理據。隨著見識漸長,就不易被謬論歪理所搖擺,也不易被盲目的民憤所影響。 

好奇心到底如何培養?這就是好奇心的第一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