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2月 16, 2006

source file -- 含冤篇

最近在跟某銀行的 project,我上家是不懂網頁的 agency
奄尖到不得了,一條3x秒的flash,逐秒逐秒地改,而且今天講明天要,認真吃力

幸好在event 公司打工學會一些做supplier 的常識,儘量配合對方工作,不失期,不誤點,來電必覆 (真是很基本的東西)

試過連續通頂三天,原來人真的可以「做到氣咳」

直至有一天,他們打來問我拿source file,關係就不太好了
通常未完job拿source file,理由只得一個,就是想交給其他人做
而source file 這東西,在行內是不輕易交給客戶的,得另行收費
以前跟agency 的老闆有點交情,不想她為難,也就把file 都送過去
當然也很清楚地講明這是人情,不是道理

再了解情況,字裡行間推斷到,原來他們覺得這次做flash 經常出問題 (遇上一些客觀上不能work around 的軟件限制問題)
而上一次做flash 時沒事 (那是簡單十倍的project)
那就必定是做flash 的人有問題了

我又不能怪他們這樣想,因為換著我甚麼也不懂的話,也可能會這樣思考
暫時對著這種情況,也還未想到拆解的方法

導演的忠告很對:除非很想獲較大profile,否則儘量不要接agency 的工作,因為錢不多,工作量大,外行領導內行,在某些需要簽NDA情況,完事也不能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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