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月 08, 2009

(轉載)我的良知告訴我,明愛醫院沒有做錯

朋友傳過來的文章,作者大概是行家吧。
之前眾報紙一面倒地陳列「當機立斷」的反証報導時,下意識覺得故事太過一面倒,果然。

朋友說作者因工作關係,不便公開此文。

各位看倌看完不妨傳出去吧!亞洲威尼斯多點正反理性討論是好事。

********

我知道這篇文章會惹起公憤,過去一段日子,我把文章改了
又改,原本打算以忍耐作結,看到今日余錦賢才決定豁出去
就當是在紛擾的世情中,給自己的良心留下紀錄。

依我理解,整件意外的大前題是,病人心臟病發,他最需要的是心臟除纖器,而不是一個隨時候命的流動急症室。

事發翌日,我被委派採訪明愛醫院的記者會,馬學章出來前院方先分發一個時序表;按時序表,消防處先遣急救員在事發後9分鐘抵達現場,兩分鐘後進行第一次除纖電擊。

明愛醫院急症室不是無心臟除纖器,只是不是急救員手頭上那種流動式,由調配人手(注意,急症室內也不是沒有病人難道他們又不需要照顧?他們的處境就不危急?若隨意調走急症室人員,會不會造成院內事故?到時又會不會演變成病人死於急症室內無人理會」?),安排儀器、到出發,需要4至5分鐘,再召喚救護車把醫療人員及儀器開到事發現場,不會比消防處先遣急救員快。

有傳媒為了證明醫院不足,找行家由懷信樓走到懷明樓地下發現只需兩分鐘,現實是,醫療人員要帶著非可擕式的心臟除纖器,過了懷信樓的馬路,前推50米,進入懷明樓,再乘電梯到地面。

這樣隨便找個輕裝的記者走同一段路,然後作出批評,不單反智,簡直是不負責任。

說詢問處的職員沒有表現出關切、醫管局公關技巧差劣、急症室指示路牌不足、離所謂正門太遠、就算帶不到心臟除纖器急症室人員都至少應該撲出去心靈安撫一下病人,都是合符邏輯的指控,但由此推斷醫院的職員冷血,就是理據不足

冷血是一種非常嚴重的指控。

馬學章一開始就搬出「跟足程序」的理由,確是不得民心。但有沒人想過那些程序及指引是怎樣寫出來的?是過往經驗累積,加上專業知識,找出來最好的處理方式,或者有人批評程序是死的,人是生的,應該靈活變通,或者指引未必時時完美,我認同,但事實證明,消防處先遣急救員的確更為迅速。

我兩度跟上司解釋我的看法,結果是怎樣已經不重要,因為到那個地步,所有人已經先入為主,判了明愛醫院死刑,連原本不怎麼憤怒的家屬,都被傳媒惹得要出來聲討,還有立法會議員插手,說要入稟告明愛。

夠了,不要再做show,不要借別人的傷痛來撈政治油水好不好?

之後傳媒排山倒海的甚麼「五個好人加兩個好彩」的所謂仁義報導,企圖反諷明愛麻木不仁,看得我眼火都爆。

有人問,我這樣「偏幫」明愛,是否因為明愛是天主教醫院(是,我是天主教徒),哼!真係虧你諗得出,這點我想都沒有想過,而且明愛十九幾年前已不再是教會管理了,這樣問的朋友,實在太不了解我。

我跟胡定旭、梁栢賢沒有私交,跟馬學章、詢問處職員更是毫不相識,同樣的事情發生在QM、PW,我立場不變,當然,同樣事情根本不會在這兩間醫院發生,除非有人把QM殮房門口當是醫院門口,或者把PW二樓canteen入口當A&E入口。

我們站在前線,我們作為新聞工作者,應該有獨立思考,有勇氣講出我們眼中的事實,而不是因為政府弱勢,就有理無理鬧鬧鬧,我們這樣做,只是消耗自己的公信力,縱容巿民做刁民,縱容大聲夾惡的文化。

筆在我們手,可以幫人可以殺人,下筆前,問問自己的良心

11 則留言:

匿名 說...

-我的良知告訴我,明愛醫院沒有做錯-

為何是「良知」?明愛醫院是否有錯,是要及幾個層面,但文章作者標題「我的良知告訴我,明愛醫院沒有做錯」,潛台詞即是說,外界批控明愛是「邪惡、沒有良知」,因為作者有「良知」,所以有不同見解。

但外界對事件的指控又是否『全然邪惡』,而作者又是否「因為有不同見解,所以是有良知」???

文章作者也許應先想一想,事件的思考邏輯,及他個人的思維邏輯。

外界的見解是 A ,因自己的見解是 B ,這不代表「見解不同,自己必定是對」,明愛事件,明愛雖不是全錯,但也犯上了很嚴重的錯誤,另一方面是涉及市民對政府的信心問題,並非只是很理性淨化地談程序。

如果文章作者是新聞從業員,相信他入行尚淺,呆多些日子才算吧。

Betty 說...

现在外界对明爱的事件已经判了死案, 作者要为她翻案, 所以要先申报自己有否认识有关人士. 由于作者声称自己不涉及利益冲突的问题,「良知」才是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

作者提出与主流意见不同的见解, 但并非指控外界『全然邪惡』, 作者有「良知」提出 "A" 的见解, 别人也可以「良知」提出 "NOT A" 的见解. 见解虽然不同, 但都可能是出于「良知」.

在部分提出"NOT A" 的见解的人之中, 作者感觉到有部分人, 包括传媒, 政客等, 会为了个人的利益, 而煽动市民批评明爱. 因此, 他对部分人的「良知」产生怀疑, 这也很合乎邏輯.

kenkachemhazard 說...

講咁多野都可以一句總結:程序係經驗結晶,唔跟住做出左差池係你唔專業,責任你負唔起。

我朋友當中有做EO的,立論亦不離呢點。

明愛醫院門前失救呢件事只能夠話好滑稽,好黑色幽默,同情前線員工,慨嘆程序牢不可破。

但指責到今日,還是沒有人點出,一眾問題的用神其實不在誰冷血誰沒常識誰沒良知,而在於:為什麼我們無法相信「人」,變得「只」相信「規章制度」?

匿名 說...

看罷文章,倒想看看作者對整件事的觀點,文章的標題寫着「醫院沒有錯」,那在他的看法,整件事是不是完全沒有問題﹖在文章中我只見到他批評傳媒(甚至是他的上司)。

現在討論的不是程序的問題,而是人性的問題,我實在無法想像該名醫院職員會叫病人家屬打九九九叫救傷車。最起碼的是他應該幫手報警,或致電急症室。

又想請問如果該名病人被送到急症室,他是否會得到第一時間的醫治﹖如果是的話,那急症室人員跑到醫院外救人也不為過,因為事實是救護車當時是超時到場,急症室人員不能預計救護車會比他們快到場而卻步。事實是他們沒有第一時間接到通知﹗

不要因為冷血兩個字,影響你到事件的分析。

匿名 說...

我係一個公務員,我好同情該名醫院職員…我更討厭自己係一個公務員…

面對這樣的生死關頭,我相信正常人既第一意識應該會係:呢個病人需要援手吧。個醫院職員既意識都好接近呀,佢叫病人既家屬打999叫救傷車…佢提供左好"專業"既援助呀…

程序、指引…好一個程序、指引…
人命尤關,我人性地第一個浮現既想法係盡快送個病人去急症室,姑勿論擔抬托點樣送個病人去急症室。但更現實既係,呢個醫院職員/其他在看此文既醫護人員可能腦中理性地浮現的卻係:運送途中病人死左邊個負責?更甚既係可能因此被人問責﹗

點解會咁﹖只係想救人吧,點解腦海要暗藏住咁既憂慮…點解換來既可能係咁既下場﹖

老實講,今次呢個醫院職員既處事手法著實令人難以接受。但同樣身處一個咁令人氣餒既公務員體制中,我明白到佢既憂慮。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原作者至親遇著此等"意外",因延誤施救而不幸離世。我倒想知道佢既良知會否仲講得出,"明愛醫院沒有做錯"。

匿名 說...

我想留言講一個例子,和明愛事件無什麼關系。

如果你搭巴士或其他大型公共交通工具,你是行動靈活的青年人或健康靈活的中年人,有個行動不太靈活的老人站著,而你正是坐在位子,必須註明的是,法律無規定你一定要讓座。很清楚。

你會如何:

1. 讓座吧(無人要求你這樣做,你可以不做,不讓坐不等於你是衰人,你可以當看不到那老人家)

2. 喂,先到先得,個位寫明要讓座給老人家咩?有無搞錯,個位係我嘅。我話事。

3. 不讓座,別人自然會讓座吧,我又唔識那個老人,關我何事。

2 和 3 都不可以說是「沒有良知」,因為不讓座不能判定人是否就是沒良知。


明愛事件,類同個案可能陸逐有來,只能祝大家好運,永遠健康,每一秒都龍精虎猛,不能有一秒鐘在街頭暈身慶,不要在街上暈倒,就算你暈了,請注意,法律無規定市民一定要對陌生人幫忙,沒有「白字黑字列明」,反正大家不相識,事不關己己不勞心。


作者確是沒有「白字黑字明確說明」外界對明愛的指控是「邪惡」,但既然可以輕易用很抽象又愛恨分明的字眼「我有良知」,相信無須再要花費一千個理由去解釋「喂我無話人批評明愛是邪惡喎,你見到咩」這樣的,因為潛台詞是很清楚。


不少人喜歡說議員或很抽象的形容「某些人士」會對明愛事件提出批評是基於個人利益,這就很奇怪。


如果議員不做事沒意見,人們又認為政客很懶惰,但對事情有批評,又會說「車!咁多嘢講,搏選票囉」,那麼,如何是好?

無限的陰謀論,是否好事?想一想。


呀!好像民建聯的做法是最醒目,「間中批評下」、又「間中聽唔到」,又「唔好搞咁多嘢喇」,可能正符合香港人喜歡的「和諧之道」?

匿名 說...

不要見到有人標明「我有良知」,因為有「良知」這字眼,便從「人家說有良知的啊」的單一方向去分析整件事。

要用感性或戲劇性的字眼是不難的,只是字眼而已,人已死了,就死在堂堂一家大醫院門前,真是黑色幽默,不如引用中國國內一句黑色笑語:

「我們中國這麼多人,死了為國家減肥,效率高呀!」

Hana 說...

個仔如果可以泠靜啲,一發現老豆出事即刻打電話報警call白車,而唔係自己直接車個老豆去醫院,時間方面可能完全唔同哂。救護車有儀器有專業人士幫手又可以唔理紅燈同埋快啲,(見到救護車着哂燈,人人都會讓佢爬頭,普通貨van睬你都傻吖!

既然個仔可以緊張到失去理智,咁個明愛職員又點解唔可以因為份工因為突發事件而唔感性呢?人人都話如果死果個係你嘅至親你又會點點點?我就想問如果明愛個職員係你至親,你又會點講說話?

又,係醫院做嘅人都知,好多病人家屬因為緊張親人都會夸大病情,有時俾人狼來了多咗,都會麻木哂。

匿名 說...

人已經死了,如果要非常冷靜地作事後孔明是沒意思的,例如常聽見坊間一套理據:『如果你是那醫院職員咁點先』或「如果那職員是你貴親,你又唔係咁講啦」等等。


我相信那死者的兒子,父親既然暈倒在醫院門外,可能那兒子真的沒有 130 IQ 去想一想:「要報警的啊,醫院不會派人看你的」。


正如在街上遇到事故,見街頭有一警察,可能絕大多數人也沒有這個智慧:「唔好叫街上警察啊,要打 999先,阿 Sir 有對講機唔係預要幫你 call 上台啊」。



嘿嘿嘿嘿。

匿名 說...

看過這網誌文章,令人汗顏...
汗顏不是寫這文章的人為明愛平反.
汗顏是因為明愛邀請他/她去這個記者會
邀請人是這家醫院,還有高層說話
作者就相信一切,不存疑
並用良知來為醫院解釋一切
還要說自己是新聞工作者,地位看高一線
真是汗顏



cd rom

匿名 說...

我是不太清楚誰對誰錯啦﹗


但那個女職員說的話,好像不是程序和制度的問題,而是她自己已經很大壓力,又覺得麻煩,直接拒絕幫忙吧?


良知和冷血其實只是一線之差。不知道作者在壓力下會不會也會亂發脾氣,見死不救呢?


我猜,病人的兒子,可能就是不相信救護車會否準時到達,不如靠自己,把父親送到醫院處,卻竟然得到這個答案,好一個黑色幽默。